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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111)年1月9日至本年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並請全校教職員工生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 $t('FEZ002') }} 學務處|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111)年1月9日至本年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疫情警戒標準第2級期間,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 戴口罩規定加嚴,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須戴口罩。
(二) 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4、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5、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 $t('FEZ003') }} 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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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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