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交通部115年8月18日交運字第1155011168號函及本府115年8月27日府交規字第1150145039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交通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參考國際標準組織ISO公共圖標設計,於115年7月
27日對外發布如附件。
三、為宣導及推廣友善行車環境,請協助於所屬網站、社群媒體轉知宣導本識別標識,依業務需求製發本標識予轄內有需要之聽障駕駛人。並請警察、消防等機關,於執行公務時,如遇有車輛黏貼本標識,請本於友善包容原則,採取適當之辨識及應對措施,以維護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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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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