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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 $t('FEZ002') }} 學務處|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27日衛部口字第1132061533D號函辦理。
二、 該部113年6月14日衛部口字第1132060606號公告及第1132060606A號函、第1132060606B號函、第1132060606C號函修正旨揭注意事項案,自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停止適用。


{{ $t('FEZ003') }} 2024-12-06

{{ $t('FEZ014') }} 2025-01-05|

{{ $t('FEZ004') }}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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