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徵選活動資訊簡述如下: |
(一) | 徵稿期間:113年9月16日至113年11月4日止。 |
(二) | 徵稿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且現正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皆可參加。 |
(三) | 徵件類型:海報。 |
二、 | 徵選主題如下: |
(一) | 電子煙及加熱菸會導致成癮,引發腦心肺肝腎等傷害。 |
(二) | 電子煙及加熱菸不能幫助戒菸,且有二手/三手菸(煙)危害。 |
(三) | 《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包含不能使用、不能製造、不能販售、不能廣告推銷、不能代購及不能攜入國境。 |
三、 | 檢送活動簡章及海報,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活動工作小組聯廣廣告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2)2627-8806分機712,電子信箱:novape.event@gmail.com。 |
獎項眾多,鼓勵報名!
或洽三民國中學務處衛生組 #124
{{ $t('FEZ012') }}
{{ $t('FEZ003') }} 2024-10-14
{{ $t('FEZ014') }} 2024-11-05|
{{ $t('FEZ004') }} 2024-10-14|
{{ $t('FEZ005') }}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