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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該署)113年3月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0260號函辦理。
二、 商借重點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族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 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 商借期限:113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 服務地點:該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 辦理業務:學前教育行政、課程教學、學前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三、 有意願教師請於113年4月3日(星期三)前以電子檔寄送簡歷表至該署承辦人信箱(e-j379@mail.k12ea.gov.tw),將另案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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