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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266號函辦理。
二、 商借重點如下:
(一) 教師資格: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 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三) 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四)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三、 商借期限:113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服務地點:該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 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 有意願教師請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17:00以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該署承辦人信箱,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承辦人:林珮群,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02)7736-7488。
六、 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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