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
二、 研習對象:本市新進教師及未參加過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和數位學習工作坊(二)之公私立編制內中小學教師。
三、 研習名額、時間及地點請詳閱各場次研習計畫。
四、 報名方式:請至本市研習護照系統報名,並以研習護照公告資訊為準,請於研習日期2日前(不含研習當日)報名完成。
五、 相關課程將陸續更新於本市研習護照,如課程時間有異動依該網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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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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