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參加對象:新竹市國中、小學生或其他有意願參賽之社會人士。
二、比賽項目及組別:
1.項目共分成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三大項目。
2.每一項目皆分為下列各組:
(1)社會組:開放社會人士(不限設籍新竹市)參加,每隊人數最多以1人為限,無指導老師名額。
(2)學生組:新竹市國中、小學生。每隊人數學生最多以1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以1人為限。
3.同一文稿或圖稿,不得重複、跨組及跨語言參賽。
三、編寫原則:
1.作品取材:介紹新竹市特色景點,作品需貼近學生日常生活。
2.創作須掌握生活化、實用化、趣味化、文學性為原則。
3.文本內容以閩、客語漢字或族語書寫符號呈現,字數不超過300字。
4.閩、客語漢字及閩、客、原語羅馬字拼音,請參照教育部公告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http://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index.html)、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http://hakka.dict.edu.tw/hakkadict/index.htm)、原住民族語言線上詞典(http://e-dictionary.apc.gov.tw)。
四、作品規格:
1.為利日後特優作品刊印,作品版面使用A4橫式,限一頁,未符規格不列入評選。
2.非以平面創作者,礙於印刷出版時無法呈現立體效果,將不列入成果專輯選錄。
五、評審標準:
1.由教育處邀請本土語言教育及美術專家組成評審團,並依文字部分佔60%、圖畫部分佔40%為評分標準,分組予以評選。
2.凡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的作品,不予評選。
六、收件截止日期、地點:
1.自111年10月31日(一)起至11月4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2.平面作品及稿件之PDF檔案【含報名表(附件一)、授權書格式(附件二)、作品光碟】請郵寄或親送關東國小(新竹市關東路53號 教務處。信封上請註明「本土語文一頁小書創作比賽□□語□□組」(如:閩南語社會組)。
七、成績公佈:預計111年12月中旬公告於新竹市教育網及新竹市本土教育資源網。
八、獎勵:
1.參賽組別各組均擇優錄取第1、2、3名及佳作若干件,各組佳作錄取標準為評分後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然若因參賽件數過少,或作品未達標準時,各組名次亦得從缺。
2.各組各項優勝人員,由教育局處頒發獎金(等額禮券)以資鼓勵。
(1)各類錄取第一名1位,獲得禮券2000元,參賽人員每人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狀乙張。
(2)各類錄取第二名2位,獲得禮券1000元,參賽人員每人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狀乙張。
(3)各類錄取第三名3位,獲得禮券500元,參賽人員每人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狀乙張。
(4)佳作數名,參賽人員每人獎狀乙張。
3.各組前3名作品將於來年印製成冊,分發至新竹市各國中小,供教學參考應用。
九、得獎作品教育處取得優先出版權及優先網路流通權、文宣傳播使用權,以分享經驗、擴大影響面,參賽者不得異議(授權書格式如附件二)。出版時,教育局可針對用字、標音部分、圖畫部份做修改,參賽者不得異議。參賽作品請自留備份,恕不退還。
十、注意事項:
1.參賽人員應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剽竊、篡改情事,一經察覺,取消得獎資格。若涉及抄襲、模仿之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請勿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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