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主健康管理指引 111.7.14 訂定 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事項如下:
一、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及活動史。
二、 如果沒有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必須外出時,請一定嚴 格遵守全程正確佩戴醫用口罩,並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 (室內 1.5 公尺,室外 1 公尺),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 場所。
三、 禁止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 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
四、 若有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症狀如發燒、咳嗽、腹瀉、 嗅味覺異常或呼吸道症狀,或就醫後症狀加劇必須再度就醫者, 應遵守:
(一)自行使用家用快篩試劑進行快篩(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 3 個月內原則建議無須檢驗),快篩陽性者,請透過遠距醫療 或視訊診療方式,由醫療人員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或可 自行開車、騎車、步行、家人親友載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 , 並請佩戴醫用口罩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二)就醫時應主動告知醫師接觸史、旅遊史、居住史、職業別、 以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的症狀。
(三)就醫後若經醫療院所評估須安排採檢,於接獲檢查結果通知 前,應留在住居所(含防疫旅宿及一般旅宿)中,不可外出, 獲知檢驗結果為陰性後,仍需自主健康管理至期滿。
(四)有症狀時請在住居所(含防疫旅宿及一般旅宿)中休養,並佩 戴醫用口罩;與他人交談時,除應佩戴醫用口罩,並應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五、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須前往醫院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 遵守當時公布之醫療應變措施。
六、 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維持手部衛生,例如用肥皂或其他清潔用品勤洗手。
(二)注意儘量不要用手觸摸眼睛、鼻子及嘴巴,手部接觸到呼吸 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澈底洗手。
(三)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
(四)如需心理諮詢服務,可撥打 24 小時免付費 1925 安心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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