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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案

{{ $t('FEZ002') }} 行政人員|

一、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族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111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該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學前教育之行政及資源、課程教學及人力資源、學前特殊教育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意者請於111年4月30日(星期六)前以電子檔寄送簡歷表至該署承辦人信箱(e-j344@mail.k12ea.gov.tw),將另案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



{{ $t('FEZ003') }} 2022-04-15

{{ $t('FEZ014') }} 2022-05-15|

{{ $t('FEZ004') }} 2022-04-15|

{{ $t('FEZ005') }}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