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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訊息公告彙整】Announcement

<防疫指引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疫管理指引 修正1101101

{{ $t('FEZ002') }} 學務處|

110.11.01防疫指引修正內容如下,其餘請參閱附件:

一、來賓、家長及訪客經學校及幼兒園認定有入校必要者入校時應採實聯制、體溫量測及全程佩

    戴口罩

二、全校(園)師生除用餐、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

★三、教師授課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且無呼吸道相關症狀,得不佩戴口罩,

      惟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四、體育課程:

    1.學校體育課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從事運動時,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

      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

    2.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仍需佩戴口罩

五、集會活動

    1.學校辦理集會活動(含課程、活動及訓練等),應採實聯制、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及環境清

      消,並維持社交距離。

六、學校自辦體育運動賽會及體育活動時

    (一)事前掌握參加運動賽會及活動學生健康狀況:參賽學生需事先造冊,無呼吸道症狀者,得

        上場時不佩戴口罩,惟上場前及下場後仍需全程佩戴口罩;選手、裁判比賽時可不佩戴

        口罩,比賽後仍須全程佩戴。

    (二)維持活動環境衛生、供應清潔防護用品及器材消毒

     1、室內活動應保持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

     2、針對活動現場人員經常接觸之表面、比賽器材,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消毒。

     3、個人清潔及防護用品(如洗手用品、擦手紙)應足量提供人員使用,並應有專責人員協助

        確認供應狀態,確保供應無虞。

    (三)學校進行游泳選手訓練及運動團隊訓練應訂定訓練計畫(包含參與人員名冊)、場地與器材清

       潔消毒計畫,並落實執行;訓練期間掌握學生身體狀況,如有身體不適,應即停止訓練,並

       給予適切的處理。

 



{{ $t('FEZ003') }} 2021-11-10

{{ $t('FEZ014') }} 2021-12-10|

{{ $t('FEZ004') }} 2021-11-10|

{{ $t('FEZ005') }} 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