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0年8月24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00006228號函辦理。
二、 本案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教育部學產基金/。
三、 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詳如附件,請本市欲申請之學校務必把握時效完成線上填報,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綜合中學之弱勢學生或團隊 請於110年10月1日前將書面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前科黃秋綺小姐處彙整;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之弱勢學生或團隊,逕向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提出申請。
四、 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等相關表件如附件,或逕至學校網站首頁右下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查詢:https://www.thvs.m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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