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 說明: |
|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24日新北教技字第11505448011號函辦理。 |
| 二、 | 為達教育資源互惠共享原則,旨揭學分班開放本市符合資格之教師報名參加。 |
| 三、 | 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 |
| (一) | 開設班別:1班,預計人數30人。 |
| (二) | 上課時間:自115年9月至116年4月止,每周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詳細課表以招生簡章為準,承辦單位保留調整授課時間之權利。 |
| (三) | 招生對象: |
| 1、 | 第一優先: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
| 2、 | 第二順位: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 |
| 3、 | 第三順位:新北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
| 4、 | 第四順位:新北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
| 5、 | 第五順位:基隆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
| 6、 | 第六順位:基隆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
| 四、 | 報名方式: |
| (一)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星期五)止,採掛號郵寄報名。 |
| (二) | 郵寄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葉美呂小姐收),請註明「報名新北高職教師雙語增能班」。 |
| (三) | 報名資料如下: |
| 1、 | 報名表正本(需加蓋學校印信)。 |
| 2、 | 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
| 3、 | 高級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
| 4、 | 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證明,或CEFR B1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證明。 |
| (四) | 錄取方式: |
| 1、 | 依招生對象及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排序額滿即止。 |
| 2、 | 錄取名單預計1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3時公告於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官網(http://www.sce.ntnu.edu.tw/),並寄發報到須知至錄取學員個人電子郵件信箱。 |
| 五、 | 本案相關未盡事宜,請參閱招生簡章。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葉美呂小姐,電話:02-77495812;傳真:02-23935711;電子信箱:e71006@ntnu.edu.tw。 |
| 六、 | 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影本及招生簡章各1份。 |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777-10-20|
{{ $t('FEZ004') }} 2026-03-26|
{{ $t('FEZ005')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