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行政人員|
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市市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 一、 | 依據新竹市市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請領注意事項辦理。 |
| 二、 | 檢附114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書、優待名冊、印領清冊及經費概算表等表格共2份(如附件),請依格式填寫,並於期限前繳交至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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