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
二、薦派有意願且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 請有意願薦派教師,由教師填具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於2月14日前送府彙整。
(二) 本市薦派名額為10名,備取名額1名。若各校薦派總數超過預計人數,由輔導團團務會議決議薦派人員。
三、實施計畫如附件,請有意報名之教師同仁逕洽教學組。
四、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沈秀珊小姐,連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
{{ $t('FEZ012') }}
{{ $t('keywords') }}
{{ $t('FEZ003') }} 2022-01-25
{{ $t('FEZ014') }} 2022-02-24|
{{ $t('FEZ004') }} 2022-01-25|
{{ $t('FEZ005') }}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