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依市府來文
主旨:為因應疫情,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再次實施線上教學演練,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57205號函辦理。
二、為使本府掌握線上教學人力及資源調配,整備網路連線情形,並使學校師生更臻熟練線上教學設備及方式,請各校再次實施線上教學演練,說明如下:
(一)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月20日止(即寒假開始前)實施完畢。
(二)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三)規模:請各校安排1個班級以上實施。
(四)方式:在校演練或居家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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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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